码上游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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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上游二维码内容管理规范

码上游二维码是由苏州市码上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一款二维码生成工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利用码上游二维码制作、发布、传播等干扰平台正常运营的内容,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会根据《码上游二维码内容管理规范》严肃处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链接,删除二维码内容,封停账号,暂停或终止违规主体使用码上游二维码的权利,追究违规主体法律责任等措施。


《码上游二维码内容管理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等第三方平台的规范制定而成的,我们非常鼓励码上游二维码用户在使用之前仔细阅读本规范,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加清晰地理解并遵守本规范。

 

码上游二维码内容规范及相关处罚措施

1.伪造官方证书类
1.1 官方证书查询网站的截图、仿冒官方机构出具的证书样式、未经机构授权盗用机构名义,包括但不仅限于电子发票、学信网学历证书、经营性道路运输证、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动植物检疫证书、占道停车收费证、健康证、记者证、导游证、正品查询、正品标识、商品正品认证查询信息等;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链接、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2.诱导分享、关注类
2.1 通过利益诱惑,诱导用户分享以及传播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以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包括但不限于红包、优惠券、代金券、积分、话费、流量、信息);

2.2 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包括但不限于:“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转到你的朋友圈朋友都会感激你”等;

2.3 强制或诱导用户关注公众账号或个人微信号或者微信群的,包括但不限于关注加群后查看答案、领取红包、领取资料礼品、关注后方可参与活动等;

2.4 任何形式的红包群、砍价群、拼团群、福利群等微信群相关信息;

2.5 内容所明示或暗示的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包括但不限于红包、优惠券、代金券、积分、话费、流量、信息)等利益内容,用户需要下载或跳转到外部APP才能获得的。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二维码微信和QQ端传播、断开链接、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

 

3.违规代理、刷单、网赚类
3.1 刷单行为

任何恶意刷票、刷粉、刷单、刷量、刷评论等相关内容;

3.2 违规代理行为

任何涉及流量倒卖、卡密充值、非法网络电话等相关内容和行为,如卡盟类产品;

3.3 违规外挂行为

任何使用或推荐、介绍使用违规插件、外挂或其他违规第三方工具、服务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卖或宣传外挂类游戏软件、辅助性破解功能软件等,如僵尸粉等软件。

3.4 网赚行为

存在自行或协助他人以拟人程序、利诱其他用户参与、转发、下载或委托刷单平台等方式的行为;

诱导转发内容后可获取收益;

诱导下载APP或使用APP、跳转体验小程序获取收益等网赚业务;

昵称/简介/头像含明显网赚信息内容的;

任何非天猫淘宝京东官方的优惠券分发的个人微信号,代理招募等网赚业务。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链接、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4.欺诈类

4.1 虚假现金红包、虚假话费卡、虚假流量红包、虚假优惠券、虚假优惠活动等,以赚取现金的;

4.2 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方式欺骗用户参与;

4.3 通过虚假宣传、恶意营销等方式,向用户宣传或诱骗用户购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物品的,例如以骗取邮费为目的的赠送物品活动、虚假付费服务等;

4.4 仿冒腾讯、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官方业务或冒充官方人员,对用户进行欺诈的行为;

4.5 以高额的佣金诱惑的刷单,虚假推广,打字员招募等网络兼职信息;

4.6 没有合法资质、承诺收益率很高的借贷活动;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等相关业务;

4.7 任何涉及数字货币交易的网址和app下载推广链接(如XXX交易所,XXX钱包等);涉及很高回报率,拉人头的资金盘项目介绍。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封禁账号、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永久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5.支付类

由于支付类二维码,或者支付类链接常被用于非法业务,因此码上游二维码暂不支持在内容中包含任何收款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私人银行转账支付账号、收款码、支付链接等方式(注:对公账户允许展示)。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链接、删除二维码、封禁账号、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永久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6.违法经营及可疑服务类

6.1 传销

以销售或推销货品(或虚拟物品)为名义,通过拉人入会,收取入会费作为主要盈利途径的行为,即为传销,多层级奖励累计制度尤其常见。

6.2 多级分销

通过电商平台,虚拟社区或者线下食物销售等形式,通过培养粉丝分级佣金,发展下线拉人头,多层级抽取销售利润等行为,实施分销活动。

6.3 违法经营

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的行政许可或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的、违规发布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的、违规发布烟草宣传内容等。

6.4 可疑的个人微信号、qq号、qq群内容

未说明具体用途,且行迹可疑或者被多人举报的个人微信号二维码,微信群二维码,qq号或者qq群二维码或者链接等。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链接、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永久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7.内容低俗类

涉及性器官、性行为、性暗示的,传播低级趣味、庸俗、有伤风化内容的,或者宣扬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内容的,例如:传播走光、偷拍、露点、一夜情、换妻、性虐待、情色动漫、招嫖、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等信息,推介淫秽色情网址等。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封禁账号、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永久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8.谣言、社会事件类

码上游二维码是一个二维码生成工具,不具备发布争议的社会事件,新闻类内容的能力,因此我们不支持以下行为:

8.1 发送不实信息,制造谣言。可能对他人、企业或其他机构造成损害的,例如“自来水有毒”、“香蕉致癌”、“小龙虾不能吃”等;

8.2 争议社会事件相关信息评论。如上访、拆迁冲突、烂尾楼维权等。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链接、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永久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9.骚扰广告、垃圾信息类

9.1 传播骚扰、欺诈、垃圾广告等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中奖类信息,违反广告法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保健品、药品、食品类等特殊行业以及相关管制品的推广信息,假冒伪劣商品信息,虚假服务信息,虚假网络货币,荐股信息等。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10.侵权类

10.1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查实,且制码者未向码上游二维码提供有效资质的,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封禁账号、删除二维码等措施,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制码者用户资料提供给权利所有人。对于情节恶劣者,将永久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11.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处罚措施】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封禁账号、删除二维码等措施,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制码者用户资料提供给权利所有人。对于情节恶劣者,将永久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附加说明

1.网址链接

1.1 请务必保证内容中包含的网址链接都有相应合法的资质,且都经过icp备案。例如:涉及互联网经营性文化产品或服务,则相应网址需要具备文网文资质;涉及金融交易贷款的网址链接,则需要具备金融相关资质;

1.2 若内容中包含的网址是国外网址,请保证相应网址内容合规合法,不存在任何时政,金融等特殊行业的相关内容;

1.3 若内容中包含的网址是使用ip地址作为网址的链接,请保证相应ip地址是可以访问,且是用于政府事业单位或者学校网站;

1.4 请务必使用独立域名,不要使用第三方短网址链接,或者任何其他多重跳转网址链接;

1.5 根据微信和QQ相关规则,我们不支持有偿投票链接,H5小游戏、测试类链接,砍价类,违规拼团,诱导下载,棋牌娱乐等网址链接在微信端传播;

1.6 不支持任何付款链接;

 

2.商品二维码

2.1 请务必保证您上传的商品类内容介绍不涉及任何违禁品的信息;

2.2 由于二维码本身不具备任何正品查询、防伪查询、正品认证等相关功能,且码上游二维码平台也不提供相应功能,凡是涉及到商品/产品正品查询、认证、防伪查询、检测报告查询等二维码等内容,我们都不支持。

2.3 若您的商品介绍二维码被用户投诉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且您未曾向码上游二维码提供相应资质,我们有权怀疑您在码上游二维码进行销售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码上游二维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链接、删除二维码、扫码后界面公示处理结果等措施。对于情节恶劣者,将永久封禁账号,并记录IP地址等信息上报至公安网监部门。

 

3.记录表单相关功能

您在使用信息收集功能时,特别是在收集扫码者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通信通讯联系方式、账号密码、住宿信息等)时:

3.1 需在二维码首部或其他足以引起扫码者注意的位置,明示收集、使用表单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3.2 您保证收集、使用的记录信息已取得扫码者的明示同意,并遵循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保存和处理表单信息。

3.3 除二维码中所载已为个人信息主体所明示授权的范围外,您不对外披露、传输、出租、出售或交易填写人的个人信息数据,不超出表单填写允许的范围使用表单信息;并且不违法使用表单信息。

3.4 不得收集账号密码,验证码,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等用户敏感信息。

3.5 不得收集涉及金融信贷及信用卡办理、提额、漂白等相关内容表单。

 

4.其他特殊内容

1、由于真实性难以核实,因此码上游不支持展示任何求助募捐相关信息。

 

内容变更及其他说明

这是一份动态更新的文档,码上游二维码会根据新出现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本文档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制定新的规则,保证用户的体验。您应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请定期了解更新情况。

1.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或者因业务发展需要,码上游二维码会不定期对本规范的条款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旦本规范的内容发生变动,我们将会直接在码上游二维码的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码上游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如果用户不同意码上游对本规范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并应当停止使用码上游二维码。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码上游二维码,则视为用户接受码上游二维码对本规范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2.本规范最新修订于2020年12月12日。